但过了十分钟,我发觉有点问题,虽说是风铃,但始终是只女鬼,婷婷把肉身交托给我,万一发生什么事拿不回给她,真是赔命也赔不起,于是静悄悄溜回房间前,偷望里面的情况。
风铃正端坐在床边阅读手稿,她的警觉性很高,我自以为不动声息,却仍是被她即时发现:「你进来吧,我俩第一次见面,不必全部信任我。」
「果然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。」
我带着尴尬笑容的回到房间,一屁股坐在睡床,开始各自各翻阅手上纸张,读着同一部小说。可能是自己写的文章,阅读速度也比较快,风铃很快便把手稿细阅一遍。看完后她仰着头叹气道:「回来了,所有记忆都回来了,我可以完成她。」
「真的?你真的可以完成『星梦玄华』?」
我又是怪叫,女孩点点头:「我需要整理一下思绪,明天开始吧,我每天写一万字,十天时间可以写完。」
「没问题,只要可以完成,多少天我都等你!」
「好吧,那今天到此为止,我回到风铃,明天同一时间,你再呼唤我。」
风铃望着我说,我听见可以读到结局,什么都说好。
然后只见女孩闭上眼睛,不消几秒,便瘫软地倒在地上。首次目睹灵魂出窍,我喃喃自语:「没有呼呼的光球,原来电影上的都只是特技。」
隔了几分钟,回复了婷婷身份的女孩才瞪大眼皮,她表示全身好像麻麻的,有种还没从睡梦中完全醒来的感觉,问她知否刚才发生了什么事,她是完全没有感觉。
「我真的被上身了?」
以为自己只是睡了一觉的婷婷吃惊道,我详细地把事情说了一遍,婷婷登时害怕得面青唇白:「我的妈呀~」低头一看,粉蓝色的裤子湿了大片,这个女的,真的那么多尿拉?
接着我心情兴奋地把风铃要把小说写完的事告诉婷婷,女孩从地上弹起,二话不说的拒绝:「不!我不会再给她上身!」
「为什么?今天不是好端端,难得她肯写,现在到你来拒绝啊?」
我不满道,婷婷大叫:「你就为了看你的小说,所以不顾人家死活?」
「刚才是你自己抢的,而且第一次够胆,怎么第二次反而怕了?」
我莫名其妙,婷婷怕得要死道:「我当时根本没想到真的会上身,现在知道真是有鬼,还会跟你玩么?」
我知道女孩受软不受硬,放软态度说:「婷婷,你先听我说,刚才我们聊了很久,她不是坏人,应该说不是恶鬼。而且她亦说这个身体是属于别个女子的,不会抢去。」
婷婷反质问我说:「如果她是骗你的呢?如果她明天改变主意呢?如果她其实还很留恋这个世界,不想离开呢?」
「不会的,风铃只是想完成她的作品,然后便投胎转世,重新开始,这只是一个心愿,没有害人的意思。」
「我不理!反正不会有第二次!子谦你再逼我,我宁愿跟你分手!」婷婷大吵大骂道。
「我跟你根本没有一起好不好……」
我咕噜道,婷婷不理睬我,独个跑回家里。我没有办法,始终正如婷婷所言,没理由逼人鬼上身。
结果这个晚上婷婷还是来了,都说她是受软不受硬。
「原来子谦真的那么讨厌我,找只鬼来吃掉我。」
婷婷带着泪眼的抱怨道。
我无奈说:「都说不是这种意思,只是借你身体来写小说。」
「反正我回不了来,做鬼也不放过你!」
婷婷抹着泪儿骂道,我安慰说:「好吧,既然你真的这样害怕,今晚就附我的吧,反正只是写篇小说,是男是女也没关系,不过昨天她用了一晚才终于习惯你的身体,不知道跟我是否又要重新适应。」
「讨厌!恨死郭子谦!」
婷婷像是有点赌气的拾起风铃按在额上,紧闭双眼,大声叫嚷:「欧芷晴,欧芷晴,欧芷晴!」
「婷婷?」
我被这突然的抢闸呆了一呆,但当风铃拿下,女孩的眼神已经完全不一样。
「哈哈,欢迎光临,晚安,你好。今天怎么一眨眼就变身了,也还没到十二点呀,原来第二次是不用看时间的吗?」
我搔着头的傻笑,风铃皱一皱眉问:「你跟你女朋友吵架了吗?我感觉这具身体很热,好像有点怨气。」
「没有吵架,只是有一点意见不合,家常便饭,不必介意,而且婷婷不是我女友。」
我陪笑说,风铃狐疑问:「不是你女朋友?那她为什么要借出肉身给我?」
「哈哈,一直难尽,反正我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。」
风铃冷漠说:「她愿意为你做这样冒险的事,才只是普通朋友,你这个人的绝情,简直是达到无耻的程度。」
「不要用到无耻来形容吧?我是一个宅男,小说和漫画是我的爱好,但对现实爱情是全没感冒的啦,说实话我连爱情是什么也不知道。」
我替自己解释道:「不过今次婷婷为我做的事,我也是很感谢的。」
「好了,你们怎样与我无关,不要浪费时间,我想要开始。」
风铃对我感情事毫不关心的站起身来,这天她比昨天适应了婷婷身体很多,虽然脚步仍慢,但总算行动自如,我急不及待地把早已准备好的原稿纸和钢笔递上:「纸笔都准备好了,你可以用我的书桌。」
「谢谢。」
风铃接过,仪态上好的坐到书桌的木椅,才刚坐下,便摇着头,带点叹气道:「这个身体,怎么老是要上厕所。」
都说胆小的人,是特别多屎尿。
解手过后,风铃再次坐好,看到她提笔在原稿纸上挥着文字,我激动不己,不单可以看到结局,现在甚至是看着梦华被勾画的过程,实在太感动了!
风铃的写字姿势甚美,我有点好奇,这种情况写出来的,到底是风铃还是婷婷的笔迹?想伸首去看看,又怕打扰女孩,只好带着偷笑期待大作诞生。可是大约写了一个多小时,风铃脸上呈现苦恼:「不行,我的指头没法适应,写得很慢。」
写字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,所需要的肌肉配合其实不比其它运动少,我理解风铃的难处,于是提议道:「我有办法!你口述,我打字。」
「打字?」
我点头说:「你那个年代电脑还没那么普及,现在谁也用电脑来写文章的了,就像打字机一样。我打字的速度不错,一天能够打上一万多字以上,你说我打,速度可以提高很多。」
风铃狐疑问:「但连手稿都不是我亲自执笔,还可以说是我的作品吗?」
我笑说:「时代不一样了,现在连画都不是用笔划的呢,让我帮你,我们一起去完成她!」
风铃想了一想,摇头道:「我拒绝,这样根本不是我的作品,我的人物,是要由我亲手描述。」
我相劝说:「我明白你是不习惯,但反正你写了之后,出版社还不是要找人替你植字和排版?杂志上登刊的也不是你的亲笔手稿呀,所以其实是没有分别的。」
风铃坚持道:「我拒绝。」
我叹口气,文人重风骨,逼也逼不来,好不容易才把她叫上来续写,总不能开罪女人。在争持下也没意思的情况下,我提议说:「好吧,那先休息一下才继续,你肚子饿不?带你去吃点东西?」
风铃望望钟,奇怪说:「快一点了,还去吃东西?」
我笑道:「这年头街道是不夜天,什么时间都有东西吃。」
风铃摇摇头:「我不饿。」
同时间肚皮发出「咕咕」的夸张声响。
「我都说了,你是一个有气质的女生,但可惜你附身的人没有。」
我边笑边拉起女孩的手,风铃被我牵手,登时满脸通红,不悦问道:「你干么牵我的手?」
「嗯?」
婷婷为人粗鲁,经常拖起我的手拉着走,我尴尬说:「对不起,习惯了,我跟这女孩一向是这样子。」
风铃态度有点冷:「但现在这是我的手。」
「抱歉。」
我急忙放开女孩的手,风铃站起来,走了几步,无奈说:「我站不稳,你扶我吧。」
结果,我还是牵着女孩的手,同一个动作换个字眼,原来女人就可以接受。
为免吵醒家人,我静悄悄地关上大门,一起去附近的便利店购置粮食。
「怎样?很多吃的东西卖吧?」
我笑着说,风铃若无其事道:「我那个年代也有7-Eleven,没什么特别。」
我伸伸舌,对了,便利店在八十代年初已经登陆香港,也不要把风铃想成古代人了。
随便在店里挑了些吃的便付钱离开,期间风铃一直牵着我,明明是婷婷的手,但感觉就好像很不一样。
回到家里两个人一起吃着,我发觉这个女孩举止真的很优雅,居然连吃零食都可以像品尝佳肴一样,风铃见我盯着自己,问道:「在看什么?」
我满有趣味的问:「没什么,只是很奇怪,虽然说是二十五前的人了,但你生前是个十七岁的女高中生吧?怎么举止那么成熟,好像一个大人一般。」
风铃冷淡回应:「我一向是这样。」
「八十年代的女孩子,跟现在真的相差那么远吗?」
我好奇的喃喃自语,风铃自嘲道:「是我特别吧。」
「对,只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生,才可以写出那样动人的小说。」
这话并非奉承风铃,而是由心而发。女孩脸上微红,放下手上零食自行出去,我奇怪问:「去哪里了?」
风铃头也不回的继续走:「洗手。」
有气质果然不一样,换了婷婷,随便抹在裤上就若无其事的周围乱摸了。
风铃回来后,再次坐在椅上专心写文。看着她那专注背影我不敢打扰,打开电脑,自己也开始工作。这阵子为了陪伴风铃写文,我特地向公司请了一星期假期,并答应负责的项目会在每天早上以电邮发出,网站工作员的好处,就是很多工作不用上班也可以完成。
两人各有各忙,努力了好一个晚上,到晨曦初现,风铃好像写完了一段,拍拍肩膀的呼一口气:「哎哟,肩膀好累。」
这两天所接触的风铃都是冷冷的成熟模样,忽然有此娇嗲声音,弄得我也奇怪地盯着她,女孩知道自己失态,登时满脸通红,我笑笑说:「这样才像个女高中生嘛。」
风铃脸更红了,不理睬我,把写好的原稿放入袋中,我急不及待想拿来看,女孩不给:「不可以看,一章完成前,我可能有修改,这不是最终版本。」
我像只狗的等不及:「草稿也好。」
「不行。」
风铃坚持:「如果我知道你偷看,就不会继续写。」
我不敢有违,只有强忍下来:「好吧,我答应你一定不会偷看。」
「那么……」
正当风铃打算离去之际,她发现我放在床上的手提电脑,好奇问道:「这是什么?」
「这是笔记电脑本。」
我解释道:「很方便的,可以用作做工作,写文章,阅读书本,看电影,什么也可以做到。」
「可以阅读书本?」
风铃仍是不明,我细心说明:「对,在这个年代互联网已经很普及,写好的小说只要按一个制便可以发送出去,跟全世界的人分享。不限国籍,当然翻译方面还有待改进,但我相信很快便可以做得很好。」
我愈说愈兴奋:「如果风铃你不介意,在『星梦玄华』全文完成后,我可以替你贴到小说网,这么精彩的故事,不让多一点人读到实在太可惜了。」
「『星梦玄华』可以让全世界的人读到……」
女孩的脸上显出讶异。
「对!相信我,我会给你做到。」
我牵起风铃的手说,她怪责道:「你怎么又牵我的手?」
「抱歉,习惯了。」
我连忙放下,女孩叹一口气说:「能够完成再说吧,今天的速度比我预计的慢得多,不知道能否赶上,我可以留在这里的时间不多。」
「加油!你一定可以做到。」
「那再见了。」
风铃向我挥一挥手,姿势优异的安躺地上,闭起双眼。不消一会,又突然高举双手,长长的伸个懒腰:「哗呼~这觉睡得好香耶~」看到了吧,同一个身体,但明显是两个不同的人。
第二次上身,婷婷也比前习惯了,听到风铃来过,亦没再尿湿裤,只哼声说:「明明说是写小说,怎么去约会?」
我无辜道:「什么约会了?」
婷婷指着案头的零食说:「昨晚都没有这些,你们到哪里去了?」
「肚子饿去便利店买零食也算约会么?」
我自辩道,婷婷拿起一包薯片,边吃边骂:「反正去街也是约会的一种啰,说不定有牵手呢。」
我心一惊,心想这女孩好聪明,莫名其妙说:「就是牵,那也是你的手吧?」
「这个不一样哦,我的就是我的,她的就是她的,是完全两个人,应该说是一个人,一只鬼!」
婷婷像捉住了把柄,满肚怨言的哼道:「你这样说,分明就是牵了,郭子谦你好哦,要我为你做这样的事,自己就去鬼混!」
「你说到哪里去了,好吧,我承认是有碰到她的手,但那是扶,不是牵,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关系。」
我解释道,婷婷完全是发飙一样的蛮不讲理:「我不理!反正我以后也不会让那个女人上我身!」
婷婷口说没有下次,但当这天我睡了一个下午,到晚上醒来的时候,已经看到婷婷气鼓鼓地在等。
「不是说以后也不会让风铃上你身的吗?」
我语带腼腆的陪笑问道,婷婷嘟嘟小嘴:「算了吧,这种事有其它人肯跟你做是傻瓜。」
「那你呢?」
「我就是败给你的大傻瓜!」
婷婷自嘲道,说完闷哼一声,拿起铃子,熟练地唤出风铃。
「欧芷晴,欧芷晴,欧芷晴!」
眼光一转,已经变了另一个表情,风铃瞪了我一眼,态度还是一样的冷。
「晚安。」
「晚安……」
我搔搔头,第三次见面,仍是感到生疏。风铃站起,主动来到书桌前,我正想说些什么,她叫住了我:「别吵我,今天灵感不错,应该可以写得很顺畅,我希望天亮前完成一章。」
「哦……」
我当然亦不想阻女孩努力,识趣地闭嘴自行工作,互相不打扰对方。肚子饿了,拿起昨天买的薯片饼干充饥,谁也没说一句话。
到了早上六点左右,风铃作个完成重担的长长抒气:「好了。」
「完成了?」
我喜上眉梢,风铃从椅子上转个身来说:「完成了一章,是两期连载的份量。」
「那……可以看吗?」
我征求同意的问道,待风铃点一点头,便急不及待拿起稿件,太感动了,相隔了二十四年的续文,我是世界上第一个人看到。
「会是怎样的发展呢?」
细心地阅读内文,精彩!剧情比想象中的更要曲折离奇,但又不会偏离现实,你很难想象一个年轻少女在书桌上默默的写,是可以构思出如此奥妙的情节。
「太好看了。」
一口气看到最后,像品尝完可口美点的满足感觉,我禁不住向面前的作者喝采:「拍案叫绝!实在是无懈可击!不枉我期待了这么久,完全没令人失望。」
风铃对我赞赏没有丝毫动容,只冷冷抛下一句「再见,明天继续」便离开婷婷肉身。
「太好了,今次一定可以看到最后。」
接着一天,风铃仍是表示一章写完前不能阅读。我乖乖的等,再过一天,新鲜出炉的稿件又拿手上。
「不知道又有什么惊人发展。」
我兴致勃勃地细读一遍,心情由兴奋期待,逐渐变得深沉,最后剩余一股痛心和愤怒。
「这是开玩笑吧?」
读完全文,我毫无表情的问道。
「什么?」
我态度不好说:「我在说你是为了捉弄我而写这一段的吧?别闹了,正文呢?正文在哪里?」
风铃冷冷道:「正文不就在你手里,我没时间跟你开玩笑,亦没有捉弄你,故事发展是这样,二十四年前,我就决定这样写。」
我咬紧牙关,但仍按捺不住怒火:「你知道你在写什么?梦华被坏人迷奸了?一个这样好的女孩子,你把她迷奸了?」
风铃一贯的脸无表情道:「没错,这是最终章,我要有把读者带往通向高潮的扣人心弦情节,而且亦要通过一件非常震惊而沉重的事,才可以显得她和文俊的爱是矢志不渝。」
「震惊而沉重的事有很多种,不要一定迷奸啊。」
我无法接受说:「而且把读者带往高潮亦有很多方法,何必加入这样的情节?」
风铃不屑道:「身为一个读者,你想干预作者的构思吗?」
「我不是这种意思,我只是不想一篇心爱的作品沦为卖弄色情的三流小说。」
我尽力希望说服风铃:「你不如改写,写文俊以为梦华被迷奸了,其实没有;甚至一切都是梦华安排的布局,用来考验他们的爱情,一切只是一个测试。看书的人都很好骗,不会怀疑是否合理。」
「嘿,三流小说。」
风铃以蔑视我的语气说:「原来你有处女情意结吗?因为梦华被污辱了,所以就没资格当女主角?」
「都说我不是这种意思!」
我大动肝火,风铃坚持己见:「小说是属于我的,角色亦是属于我的,我有权安排他们的命运。」
「不!小说不只是属于你的,当你发表了,就像拨出去的水是属于所有读者;角色亦不是属于你的,他们只是借助你的指头来描绘,他们有自己的选择权!」
我激动得仿如歇斯底里的说着。
「哼,你的都是歪理,我不会因为读者想看什么而迎合他们,亦没打算修改剧情,如果不喜欢,就不要看下去好了。」
风铃站起来,表情决绝:「我没说过要发表,是你自己要求看的,如果受不了,以后不要叫我上来也没关系。」
「你不用再写了!我以后也不会再呼唤你!」
我愤而吼叫,风铃毫不动容,抛下一句「随便你」便自行离去。
我手握着原稿,心内的悲愤之情无法控制,痛心泪水夺目而出:「我一定是疯了,把风铃叫来迷奸心爱的女主角,对不起,梦华,对不起……」
直到婷婷醒来,看到我仍在落泪,不明所以的问我发生何事,我没多言,只摇头说,以后也不会再呼唤风铃。
之后的一个晚上我没有叫她,夜里独个呆坐,拿着稿件一次又一次的翻阅,婷婷知我心情恶劣,不敢吵我。直到早上七点,刚睡醒的女孩才轻轻推门而进:「没睡觉吗?要不要吃早餐?」